▲「雞排妹」鄭家純求償150萬敗訴。
(圖/翻攝鄭家純臉書)
藝人「雞排妹」鄭家純2019年間發現高雄醫美診所在騎樓前,掛設她「18歲的禮物雞排妹」中的寫真照片作為廣告看板,因此提告求償150萬元,並要求拆除看板。
如今最新判決出爐,求償150萬元敗訴遭駁回。
多年的宿敵陳沂立刻在臉書發表,直言如果對方把她大腿整壞,「那這些年寫真集都靠修圖囉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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雞排妹2012年以廣告代言換醫美診所免費抽脂手術,但後來認為對方印刷成實體廣告,而且沒有明定宣傳期限,覺得不合理,於是透過經紀公司溝通,結果沒有好結果,決定硬起來委任律師提告解約並求償150萬。
一審智商法院判定,合約沒有規定使用規範,診所已經撤除廣告,但求償150萬元部分,則因難認是否故意侵害雞排妹該照片的重製權或肖像權,在二審時已確定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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