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32歲嫁人,婆婆見我大叫家門不幸,說出我的身份丟盡他家臉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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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32歲嫁人,婆婆見我大叫家門不幸,說出我的身份丟盡他家臉面


人家說婚姻要講求門當戶對,可我偏偏不信,只知道老公是對我最好的人,於是不管家人反對,在32歲那年嫁給老公!
領證之後就是擺酒,由於我們兩家相距千里,老公提議分開擺酒,先在我們工作的城市擺酒(也就是我家這邊),然後等放假再回他家擺一次。

我想,老公可能是知道自己家條件不好,出於自尊不想把相差甚遠的兩家親戚放到一塊兒,於是同意了老公的要求。
婚後三個月就是放年假,老公放假七天,帶著我回他老家擺酒。

路上老公總說讓我有個心理準備,說窮人家可能會嚇著我,讓我多擔待一點,還有讓著長輩親戚一點兒。

我沒有多想,只想著自己又不是狗眼看人低的人,不會嫌棄他們臟什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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