痛訴夏克立辱罵、家暴!黃嘉千「12項指控」揭婚姻血淚

黃嘉千與夏克立雙方的離婚判決書被公開了。
(圖/中時資料照)

八、黃嘉千因出演舞台劇,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,甚至到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A片,黃嘉千被警方通知才得知此事。

九、夫妻曾在爭吵時,夏克立不想讓黃嘉千離開,因此用力抱住她,並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,導致她胸部肌痛疼痛,此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。

十、夫妻曾因在爭執中,夏克立再度掐住黃嘉千脖子,導致她受傷,有受傷照片及黃嘉千與經紀人之對話紀錄為憑。

十一、於110年7月9日,夫妻從溫哥華前往蒙特婁過暑假,夏克立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,指控黃嘉千與40、50個男人在一起,將她護照摔在地上,並以「信不信,我會把妳丟在這裡,不讓妳上飛機」等語要脅,讓身處異國的黃嘉千感到害怕,在3小時航程中,夏克立不斷辱罵黃嘉千。

十二、於110年12月1日,夫妻在溫哥華住處,因夏克立偷聽、偷錄黃嘉千與教會輔導員對話過程而發生爭執,夏克立情緒失控,一手將黃嘉千壓制在床上,並拿枕頭壓在她臉上致使呼吸困難,隨後又徒手毆打她臉部,黃嘉千想電話求援,夏克立搶她手機且摔在地上,黃嘉千趁機撿起並撥打電話,夏克立再次將她壓在床上吐口水,她掙脫後逃至浴室,並在事後前往當地醫院就診,及向加拿大主管機關聲請保護令,加拿大警方已核發釋放令(類似刑事保護令)在案。
夫妻因而自110年12月2日起分居迄今。

黃嘉千列出12點,控訴夏克立造成她「身體、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」,夏克立對此也一一駁回,同時提出8點反控,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。

2/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