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相親對象
我們常說,時尚是一個輪迴。
其實,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來看,很多事物的發展都是一個輪迴的過程,我們的老祖宗早就發現了物極必反的道理。
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,青年男女締結良緣,基本都是靠「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」,完全沒有婚姻自主的權力。
因此,從西方思想進入中國開始,人們就開始提倡自由戀愛,反對包辦婚姻。
然而,到了現在這個時代,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排斥相親的戀愛方式。
尤其是在大齡未婚青年中,以相親的方式認識結婚對象的方式十分流行。
由於現在的生活節奏越來越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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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輕人沒有多餘的時間去認識異性,所以在這種情況下,相親不失為一種比較方便的戀愛方式。
此外,相對自由戀愛來說,相親認識的異性要更加靠譜一些。
在自由戀愛中,人們往往無法了解對方的家庭狀況,很容易在衝動之下選擇和對方結婚,結婚之後又發現彼此不太合適。
而相親不一樣,相親之前,彼此都對對方的家庭狀況有了一個大概的了解。
總的來說,由相親發展而來的婚姻,往往都是建立在堅實的物質基礎上的。
因此,相親一旦成功,步入婚姻的機率還是比較高的。
所以,絕大多數大齡剩女最後都會選擇和相親對象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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