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結束後,我嬸嬸親自拿給我一個大紅色禮盒,說是回禮,人手一份,我不能拒絕。
我說:「這是我弟弟的喜氣,我必須得沾沾,怎麼可能拒絕。
」我嬸嬸哈哈大笑著,把我們送到了門口。
回到家我打開大紅禮盒,發現裡面有一套金首飾,一封印,還有一個紅包。
那紅包我認識,就是我拿去給堂弟賀喜的那個!中間一道清晰的摺痕,是我嬸嬸接過紅包時折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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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打開信:你的心意叔叔嬸嬸收到了,錢我們留下了1千塊,剩下的你們留著給孩子花。
你們兩口子當公務員,拿的都是死工資,可不能把錢浪費在你堂弟那小子身上,他不缺錢花。
這套首飾是我給你堂弟媳婦買三金的時候相中的,我覺得很適合你戴,就給你買下來了。
不許退回來,也不許客氣。
我們就生了你堂弟一個臭小子,老了還指望你這個小棉襖照顧呢。
我叔叔嬸嬸身家那麼多,濟南市裡兩套大三居,郊區一套別墅,老家還有房產,高檔車三輛……哪裡需要我養老照顧,只不過是在乎我的感受,送我禮物還給我面子。
我真是太感動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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