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 年11月和她去辦理失婚那天,她說想請我吃頓飯,我沒同意。
離了婚後,她將一本皺巴巴的病曆本塞在我手裡說:這個我從來沒給你看過,這麼多年你也從來沒關 心過我,就當這是我送給你的最後的一份禮物吧。
之後她擁抱了我一下,問我真的不留她了嗎,我沉默沒回應她,她便打著的士走了。
現在想來,當時的她一定很心 寒很絕望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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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打開那本病曆本,我感到十分震驚,原來她曾經為我懷孕過四次,前面兩次分別是2008年和2009年,後面兩次則是2010年,可是她從來沒在我面前提過,甚至沒有要求我陪她去過醫院……原來她不能懷孕,罪魁禍首是我自己。
那天我給她打電話,問她為什麼當初不告訴我,她說那時我一心在事業上,根本沒關心過她,她也知道孩子來得不是時候,所以 自己替我做了決定……掛了電話的那一刻,我內心顫抖著,她去醫院拿掉孩子,依舊在家給我洗衣做飯,沒有跟我有過任何的抱怨,甚至都不曾好好養身體……那 天我蹲在路邊上痛哭,我狠狠的甩了自己兩耳光。
我想將她追回來,可是女友卻懷孕了,父母勸我結婚,可我心裡想的卻是前妻。
我該怎麼辦?
自從失婚後,我才知 道她有那麼多的好,我真的不想就這樣錯過她一輩子。
前妻目前沒有男朋友,可她說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原諒我,現在我也不知道怎麼做才能得到她的原諒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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