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17年,兒子大學畢業了,他完成了畢業論文答辯後,第一時間不去找工作,反而帶了媳婦林雅回家,跟我們說結婚的事情。
那時我想著成家立業,先成家後立業未嘗不可,便同意了這門親事。
沒成想,林雅的父母獅子大開口,跟我們要了88萬聘金。
一開始,老頭十分生氣,不願意給,想要換個媳婦。
可是兒子又吵又鬧的,說不讓他娶林雅他就一輩子不結婚,讓我們抱不到孫子。
沒辦法,我們只好找親戚朋友借錢,想盡辦法湊齊了聘金,給兒子辦了婚禮,讓兒子娶到了媳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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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多久,林雅生下了一個男娃,我與老頭抱上了孫子。
我們還沒開心多久呢,兒子就提到了買房子的事情。
當時為了說服我們想方設法給他買房子,兒子打起了感情牌,滿眼含淚跟我們懺悔當初不好好學習的行為。「爸,媽,我現在越想越覺得對不起你們,也耽誤了自己的人生。
要是我當初好好學習,努力讀書,是不是就可以考上重點大學?
有了重點大學的文憑,我是不是就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?
是不是也可以月薪過萬?
這樣我就可以靠自己的本事買房子了,不用讓你們這麼辛苦地幫我。
爸媽,對不起。」兒子說著說著就哭了起來,聽到兒子的話,我與老頭也哭了起來,一個勁地安慰兒子。
兒子接著說:「爸,媽,我們不能讓孩子再重蹈覆轍了,對不對?
要是孩子再沒出息,我們老張家還有指望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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