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你說你沒有在我們婚內期間買東西給韓國那位是吧,看看這個物流單吧,2021年8月14日!!!人在做天在看,我選擇不曝光,你蹬鼻子上臉,早就跟他聯絡上別不承認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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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你離婚買嫁妝,讓我簽離婚補充協議,讓我背負起養你跟你現任的責任!我想見孩子,你說可以帶小孩出國,但是,不能把孩子帶回北京!甚至把你們家污衊內地的思想傳遞給孩子,這些內容,我今天也拿出來,給大家看,別拿隱私權說事兒,因為你實實在在侵犯了我的名譽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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