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為什麼小趙在得知拿錯快遞後還堅決不歸還呢?
小趙母親表示,肯定是孟女士說話不好聽了,
女兒覺得委屈,「你要是好好承認,是你自己的問題,把快遞還給我吧,我們家孩子會給的,
我家又不是窮得差你那1000多塊錢的東西,你肯定是說得不好聽了!」
當記者詢問小趙是否有通話錄音證明孟女士語氣很差時,小趙的母親表示:
那沒有,我女兒才23歲呀她才這麼小,哪有那麼多社會經驗!
最終,在警方的協調下,小趙與孟女士各負一部分責任,分別出了1000多元
(約4000新臺幣)與300元(約1200新臺幣),賠償給丟失快遞的顧客,
儘管如此,小趙的母親還是深覺不滿,再次向當地相關部門申請覆議。
對於這種本就做了錯事,還理直氣壯的人,大家怎麼看?
大家在平時生活中遇到過這種情況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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