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別人的,一定要還!做人,不該欠的4種賬!希望你一樣都沒欠

第三,不欠經濟賬。
雖然說親人之間應該是不分你我才顯得更親熱,但是我這裡還是套用一句俗語:親兄弟明算賬。
親人之間的賬有的確實無法清算,但是有的賬卻不能馬虎,該算的時候還是要算的。
算明賬不會造成不和睦,相反糊塗賬時間長了才會造成心裡有陰影。
比如,有這樣一個事例,徐老太在老伴去世後,開始輪流在六個兒女家中居住,遇到家中拆遷,徐老太分得54萬元拆遷款。
在對拆遷款的分配過程中,兄弟姐妹之間產生了矛盾,他們都強調自己對老人付出的多,而別人付出的少,所以自己應該多得。
但是他們卻無賬可尋,所以多年形成的這筆糊塗賬無法清算。
事情鬧的不可開交,最後發展到兄妹之間對簿公堂,原告、被告在法庭上針鋒相對,雙方還特地把84歲老人接到法庭上為自己作證。
手心手背都是肉,十個手指頭咬哪個不疼啊。
平生第一次坐在證人席上、並且已經眼花耳背的徐老太怎麼能不傷感!雖然她對事情的過程已經記得不清晰了,但還是努力回憶自己所能記得的一些事情。
法庭沒有當場宣判,庭審結束了,當徐老太太拄著拐杖顫巍巍的走出法庭的時候,忽然對孩子們說了這樣一句話:「求你們別打官司了,這不是要我的命嗎? 」聽者無不動容,他們的鄰居都不禁對他們說:「你們別打官司了,讓老人家安度晚年吧……所以,對於金錢和利益,如果我們大家不能做到像孔融讓梨一樣。
那麼不妨讓我們在親人之間也把經濟賬算清楚,做到互相不欠經濟賬。
假如徐老太的孩子能在均衡分配拆遷款的時候做到有賬可查,並且算清這筆經濟賬,就不回鬧到對簿公堂,並讓八十多歲的老母親來到公堂上受這份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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