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來源:吳奇隆微博
回顧2009年時,吳奇隆和前妻馬雅舒正式簽字離婚,當時一度有傳言指出,是因馬雅舒在外有小王而導致婚姻破局,雖然看似並非吳奇隆的錯,然而兩人離婚的條件卻讓人瞠目結舌,依照協議,吳奇隆竟然必須將名下6棟對岸房產,以及五千多萬元的現金全數交給前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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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更有傳聞指出,離婚後長達四年的時間,馬雅舒每個月都收到吳奇隆所支付的贍養費,而對此馬雅舒確曾發文闢謠,提到自己並沒有拿吳奇隆半毛錢,並且表示當時離婚原因並非是自己出軌,而是自己對於吳奇隆已經沒有感覺,也不再願意為他做任何事,相對來說吳奇隆也是如此,所以才選擇分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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