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說你也太不懂事了,當初分手的時候把房子全要走,害得我兒子現在租房子住。
」婆婆開門見山,語氣裡充滿了怨氣,「他現在認識了個新對象,人家條件不錯,就是聘金要得高。
你得出60萬錢。
」
我一時間以為自己聽錯了:「您說什麼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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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耳朵聾了?
我說,你得給60萬塊錢!」婆婆提高了音量,「我兒子要再婚了,人家家長要求一百二十萬聘金。
你把房子拿走了,總得幫著出一半聘金吧?
再說了,你要是不給,我就在社區裡到處說,說你克夫,說你生的女兒是賠錢貨!」
我盯著婆婆,突然笑了:「您這是白日夢沒做醒吧?
我和您兒子已經離婚一年了,憑什麼要給他出聘金?
再說了,當初房子的事不是都說好了嗎?
是你兒子自己知道做錯事才願意把房子留給我和女兒,我也沒和他要任何撫養費或贍養費啊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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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這個沒良心的!」婆婆開始耍賴,「要不是看在外孫女的份上,我們家也不會讓你把房子拿走。
現在我兒子要娶個能生兒子的,你就這麼點表示都不願意?」
我冷冷地看著她:「第一,我和您兒子的婚姻早就結束了,各自的生活互不相干;第二,您要是再敢說我女兒一句不好,我就去法院起訴您誹謗;第三,請您立刻離開,否則我就報警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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