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試圖跟女友媽媽協商,可女友媽媽卻拒絕討價還價,說我女兒又不是商品,哪有討價還價的?
我們也沒多要,一個女兒嘛,以後我們的也是留給她,只不過是走個過場罷了。
話雖如此,但我和爸媽都有些不敢相信。
女友是獨生女沒錯,可誰又能肯定她會把30萬彩禮陪嫁回來。
萬一她留在娘家,讓她爸媽保管,我爸媽豈不是還得承擔這筆欠債?
未來好幾年,都活在欠債當中。
女友媽媽拒絕降彩禮,女友也順從了她爸媽,並沒有站出來替我維護一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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