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能是沒想到自己會被告,為了逃避責任,被告人張某表示,微博並不是她本人註冊的。
但法官從平台後台調取賬號信息顯示,涉案的賬號就是她本人實名認證的。
她狡辯說:
我的身份證和手機早已丟失了,涉案微博賬號不是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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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後,她還出示了相關的蓋有公章的證明材料。
不過接下來,「啪啪啪」打臉的事情發生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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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證明她提供的材料真假性,法官給當地的公安局求證,結果得到的回復是:
她提供的證明材料非本公安機關出具,其加蓋的印章也非本公安機關加蓋。
這也就證明她給出的證明材料是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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