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紅騎單車過斑馬線被撞飛!妻子直播揭病況:「昏迷未脫離險境」

白色休旅車左轉撞上行經路口斑馬線的自行車。
(林口警分局提供)

時間回到9月6日深夜,位在林口區文化一路一段與仁愛路二段路口發生一起嚴重車禍。
騎乘電動自行車的46歲林姓男子,穿越斑馬線時,遭到後方欲左轉的25歲張姓女子駕駛的租賃白色休旅車追撞,造成林男頭部嚴重腦出血,四肢多處擦挫傷,目前正在林口長庚醫院加護病房治療觀察中,據家人說法表示,丈夫目前尚未清醒,仍在昏迷中。
至於肇事原因,仍有待警方調查說明。

至於電動自行車行駛斑馬線的部分。
根據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,在交通法規裡,自行車被歸類為慢車,不能像行人一樣走在斑馬線上及人行道。
腳踏自行車、電動輔助或電動自行車均被歸類在慢車。

除非人行道上有設自行車與行人共道或自行車專用道標誌或標線,否則騎自行車於人行道屬於違規,而且騎乘在人車共道的人行道,仍依行人通行為優先,「斑馬線則為行人專用,任何車輛都不能在上面行駛,違者罰款300元到600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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